关于银行卡追债得问题 今年,我收到两封律师信,第一封说我在中国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现在催我还钱。可是我本人并没有向任何银行办理过银行卡。所以我并没有理会。今天,收到第二封,说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限期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为“恶意透支”。我并没有向银行借过钱,办过任何信用卡,我当然不会还钱。可是现在已经收到两封律师信了,那我该怎么办?几年前,我在外地曾丢失过身份证这一系列的资料,这是否与这信用卡有关系?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2011-05-30 22:46 夏天ing(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30 23:06
请立即向银行说明情况,协助银行和公安机关追查犯罪嫌疑人。
2 欧学文律师 2011-05-31 01:31
要积极说明情况,报警(咨询QQ403274213广州)
3 110网律师 2011-05-31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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