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经5年2个月了,合同是9月30日到期,2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经5年2个月了,合同是9月30日到期,2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经5年2个月了,合同是9月30日到期,2015年9月18日公司人力部门通知我不予续约,给予N的赔偿(公司说劳动法新规定取消N+1中1是否合理?)由于本人在公司服务多年,月工资收入比较理想,现公司又提出本人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劳动法中核算的赔偿上限,故不能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给予赔偿补偿,是否合理?想了解一下如何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5-09-20 14:44 ask201……(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9-20 14:50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运费工资补偿的
2 宋超律师  2015-09-20 14:56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 潘建强律师  2015-09-20 15:30
你好,按月平均工资补偿。
4 齐志龙律师  2015-09-20 15:51
可以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