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合同问题 请教一个问题:公司是一个国企,第一次设立一个子公司,是一个全资子公司,之前母公司签的合同未结算或未完全结算,属于分期付款的合同,由于母公司所有业务部门都分到了子公司,而跟合同有关的业务实际上就成了子公司的业务,那这些合同该怎么处理?
如果把这些全部转给子公司,付款仍由母公司支付,需要怎样的程序及手续?或者,如果把这些合同全部转给子公司,付款由子公司支付,需要怎样的程序及手续?
如果把这些全部转给子公司,付款仍由母公司支付,需要怎样的程序及手续?或者,如果把这些合同全部转给子公司,付款由子公司支付,需要怎样的程序及手续?
2015-09-19 23:02 396715……(广东-云浮)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