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在03年6月份买的房子,08年10月份认识的女友并结婚,由于性格不合她提出离婚,她说离婚后房产有她的一半,我们结婚前没有去公证部门进行婚前公证,我想问一下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注:房子还没有房产证,是村里拆迁时买的,只有一张开发商的买房时的收据和公安局发的一张门牌号证,这张收据和门牌号证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这张收据和门牌证她都拿走了,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2011-05-30 09:10 转角925(山东-淄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电话:13011735168 2011年05月30日 10时04分
婚前买的房子就是个人财产,只要你证明是结婚前买的,就不用分割。
2 110网律师 2011-05-30 09:12
房子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3 贾金勇律师 2011-05-30 09:23
房款在结婚前(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准)是否已经付清?
4 徐道德律师 2011-05-30 09:26
永远属于你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