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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毁约问题
201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毁约问题 各位律师好!
   我是山东济南的2011届应届毕业生,因为害怕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故2011年3月与山东省昌乐二中(民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是现在我考上了我们们当地的事业编,想毁约。因为高校一般按照网上签约的单位寄发档案,因此,我想毁约。找学校,学校不管,找昌乐二中,他们以为搪塞;可是,新事业单位的调档函已经过来了,规定必须于今年7月10日之前将档案转过去~~现在我该怎么办?强制解约可以吗?
2011-05-29 21:08 豆芽兔子(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5-29 21:26
可以自行毁约,学校办理档案得迁移时,直接填写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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