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遭短信电话骚扰怎么办? 最近常遭短信和电话骚扰,手机黑名单都搁不下了。。打电话过来不说是谁,只是一番谩骂。发的信息内容让人不堪入目。打电话过来人家能说上我的名字,但是我问她是谁她却不说,只是骂人。我挂掉电话她就发信息,开始我不理,但是到后来实在忍不住也对骂几句。时不时的还发信息恐吓,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如果报案能否解决问题?查清骚扰者得身份?
2011-05-29 13:55 不过如此71……(陕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6-03 17:22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 康治斌律师 2011-05-29 19:0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她的行为也构成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她的行为也构成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