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工作被骗,61万的工作安置款,其中8万给了中间人好处费,法院判诈骗罪成立,判有期徒刑11年,返还受 我是受害方,我想问,被告(有给中间人的打款凭证)给中间人的8万(因中间人不知道工作是虚构的,所以没有被追究责任),法院让我通过民事追缴,合理吗?钱不是我给的,是被告给的好处费,现在被告就判了53万,判刑11年那8万让我跟中间人要,我觉得法院判的不合理,应该是被告该给我61万,那8万也应该被告自己要,但是法院不支持我的观点,我应该怎么办
2015-09-17 15:53 你好,幸运月……(吉林-长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9-17 15:59
你好,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5-09-17 16:29
请带判决书来单位详询。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9-18 10:42
法律是事后救助性质的。先把53万元钱拿到手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