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律师、屈驾!予有求于你,我是一个75岁的老人,40年前在极左思潮笼罩下的中国,无法无天,徇私枉法,权力就是法,造成冤狱遍野,我便是沉冤一个。70年代初,我已30有余的单身汉,经同事介绍谈朋友,相处近一年后分手,责任主要在对方(有证据),单位领导强迫我与该女结婚,我不接受,便给我罗列好多罪名,处罚劳教三年。我先后在04年、06年向成都市公安局,08年向四川省公安厅提出申诉,答复是一样的,“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但什么事实?哪一个法律?他拿不出来。09年我找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信访办,都受理,我不知如何是好?求指导。谢谢!
2015-09-17 15:50 鲁光吉(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9-17 15:59
这是可以先办理申诉的,并对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2 李小利律师 2015-09-17 15:52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国家赔偿。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9-17 16:01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5-09-17 16:07
你好,可以起诉维权。
5 李庆标律师 2015-09-17 17:57
时间过去太久了,处理起来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