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单位的情况拜托各位律师给指点 本人单位上班时间使用的轮班制度,每5天一个轮班。在淡季一个月的上班时间为177小时以上。繁忙的季节,加班基本是每天的,最长的单天上班时间能达到15小时左右,一个月的上班时间为264小时左右。而且不管怎么加班是没有加班工资的,曾经在去年因为加班工资的事情集体不愿意续签合同,单位答应支付超时工资,但是也只是执行了一个季度就以各种理由取消了,但是我们合同已经签订了,因为当时是开大会的时候口头答应的没有任何证据。根据这些情况是否能以劳动合同不合法的原因解除劳动合约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助和领取失业保险呢?谢谢各位律师指点下。
2009-07-22 10:17 xindia……(重庆-渝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7-23 01:03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09-07-23 16:17
单位的行为违法,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7-23 21:27
需进一步了解情况,您可与我联系,联系方式 QQ 154599375 电话 13709422601 张律师
4 110网律师 2009-07-25 23:28
单位的行为违法,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