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5年在吉林市桃源广场参加了联通公司预交话费送手机活动 本人与2015年在吉林市桃源广场参加了联通公司预交话费送手机活动,因为手机质量和联通公司协调解除合约,联通公司以举办方不是联通公司,与举办方是合作关系,不给办理。举办方以我们只提供手机,为联通服务为由拒绝退款。这个活动是否诱导消费者进入了消费陷阱?
2015-09-16 15:40 ask201……(吉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本人在2015年8月23日在吉林市桃源广场参与联通公司的营销活动
0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移动公司的员工私自用我的手机号参加了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
1个回复本人在移动公司参与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当时移动工作人员说:机
0个回复我在我们公司当保安,联通公司有个交话费送手机的活动,我们公司说交一年半
0个回复上个月出玩遇到电信公司搞活动说送手机,到最后说是充话费送手机说的挻真的就充了1600元钱
1个回复我之前通过联通公司办理了合约机(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当时交了三千元左右
1个回复谭律师早上好:我想请教您一件事,事由:电信公司搞活动交话费送手机
2个回复你好我是在联通今年二月份办理的交话费送手机,并且送宽带的活动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