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旁原有房屋重建问题 有一房屋,在高速公路未建时即已存在,距离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十米左右,由于房屋破旧倾斜,我想对这原有房屋进行重建,但相关部门一直不肯批准,我想知道可以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问题,或者说可以找什么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有没有可能对房屋进行拆迁申请,能否得到相应补偿?
2015-09-15 20:10 微言创可贴(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9-15 21:21
法律 规定,房屋早于高速公路建设的,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报废。期间不能扩建、翻修。新修建的房屋必须离开高速公路用地范围30m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