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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吗,是否需要行公正
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吗,是否需要行公正 我:买方
对方:卖方
卖方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准备卖掉,我正好想购买房子,签订了协议,并且双方签过字,按过手印。合同内容为:卖方同意将房子卖给我,且签定合同时,已付约35%的订金。房子交付时再支付约房子总款的60%。待产权证办好后,十日内付清余款。房屋转让时,该建筑物、附属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卖方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提供必须的相关证件。
现在房子马上交付了,需要付第二批款。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可以公证吗,需不需先公证再付款?
2015-09-14 17:17 fml180……(广东-梅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田润平律师  2015-09-14 17:23
双方协议不违法法律规定的有效。
2 110网律师  2015-09-14 17:30
不需要公证,但需要将房产证过户到你名下,否则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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