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邓X,家住萍乡市萍实XXXXXX内,户籍地: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万公塘路公民身份号:36030219XXXXXX4X
被申请人: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定代表人局长钟XX
申请事由:本人邓X于2013年11月和2013年12月分别借贷给xx商务宾馆的“法人代表”许XX人民币50万元和20万元,借款期为半年和叁个月归还,共计70万元人民币用于宾馆经营运转和宾馆法人代表许XX本人用于宾馆清偿建筑费用的资金,考虑到资金的庞大,本人为慎重起见到了xx商务宾馆管辖所在地开发区工商局通过窗口服务查询了xx宾馆经营权组成状况,得到了工作人员明确的回复,法人代表许XX股权组成为全资股权,在后续的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调查“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全为许XX一人所有,本人为了规避财产转移风险提出了xx商务宾馆财产所有人许XX必须夫妻共同签字画押认可,在以公正.公平.自愿状态下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借款借据]、[抵押合同]三合一的以法律为依据的借贷抵押合同。考虑到许XX夫妻是以个人宾馆的经营权和房屋的所有权两个主体做抵押,能不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承建商刘XX的承认,宾馆的所有权是许XX的,于是提出条件加上了建筑包工头刘XX父子的签字来认可归属权,完成了合理合法的借款抵押合同,
第一张借款合同三个月后到了还款期而对方迟迟无法筹措资金还款,多次协商谈判后法人代表许XX主动提议,遵守合同约定自愿履行合同,让出经营权给我经营以还合同欠款,于是本人在2014年4月初正式接管xx商务宾馆经营权经营(有4到6月经营清单的每日结帐签字证据)营业到6月底,与此同时还走了司法途径,花费近2万多元于2014年6月17号打了一起民事诉讼官司以确定本人的借款,抵押合同的合法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做了法律财产保全,冻结了法人代表许XX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等权力,2014年8月7号安源区法院对本人借款合同做出了如下判决,认定合同合法,有效,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于支持,被告之一刘XX在法庭上承认借款抵押合同上的借款人共同体因无力还款而把经营权从合同违约后2014年4月交由我经营的事实认可并且未提出异议,充分的证明了法人许XX夫妻是自愿真诚积极的在履行合同还款义务的事实,详见(2014)安民初字第449号民事判决书。
正当我们准备大干一场来挽回我们财产时,萍乡市公安局XX分局治安大队队长熊X2014年10月28号带着他的队员和一纸封条不给任何执法依据,不给任何说明,就把宾馆36间客房和门市部查封了,我多次奔跑于执法部门,查问原由都得不到回答,百思不得其解通过互联网查找相关法律条文,得知只有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容留吸毒等违法行为可以查封。而我所经营期间中都没有发生过此类违法行为,在这种惊恐,茫然中我不知所措的熬到2015年7月份左右,看着治安整顿十五天早已经过期多个月的整改通知,和想着避而不见面不给查封理由和解决意见的相关负责人,想着询问过相关法律人士说的执法部门不能无理由查封,自己也认为开发分局查封错误的想法和留守宾馆工作人员开支伙食费用困扰,尝试着打开了少数几间房用于出租维持生存,可是没有租到1个月开发经案组经案大队长带着封条2015年8月4号到宾馆再一次的查封,但这一次经案大队长给了我相关的理由,说是在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侦办中发现宾馆的所有人是刘XX也就是我合同中签过字的建筑承包商,因为其集资金额巨大所以要查封他的资产,我当场提出反对意见拿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许开明在借我款时证明其本人是宾馆的真正主人而非刘XX的,他所做的抵押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而执法单位枉顾事实侵犯法律尊严片面的接受卖人情,给面子而违背法律进行查封,我提出要求让经案队长拿出查封法律依据和刘明开是九龙商务宾馆的主人的证据,开发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直都给出回复,一天推一天,这个领导推那个领导,那个领导推这个领导,一直推来推去,使我至今未能正常经营,损失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和行政复议法第9条之规定,我请求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解除对xx商务宾馆的查封,由于其违法行政给我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计人民币698200元,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附具体赔偿项目及金额.
此致
萍乡市公安局
申 请 人:邓 X
联系电话:15307993999
2015-9-1
具体赔偿明细:
1. 从2014年10月27日查封停业到2015年9月,店面租金交了两个月计人民币7200元,后来因我方被查封无力支付房租违约,房东收回店面,直接损失店面转让费10万元。
2. 1楼、2楼、9楼是租来的,每月房租1000元,查封10个月,租金1万元。
3. 被查封10个月宾馆留守人员2人工资3000元*10个月,计3万元。
4. 被查封10个月宾馆留守人员伙食费水电费1500元*10个月,计1万5仟元。
5. 被查封10个月,按每月宾馆营业利润平均每月5*10个月,计50万元。
6. 被查封10个月,宾馆电器受潮床上用品发霉墙纸受潮发霉损失折旧按每间房1000元*36间,计3万6仟元。 合计:698200元
邓 X
2015-9-1
被申请人: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定代表人局长钟XX
申请事由:本人邓X于2013年11月和2013年12月分别借贷给xx商务宾馆的“法人代表”许XX人民币50万元和20万元,借款期为半年和叁个月归还,共计70万元人民币用于宾馆经营运转和宾馆法人代表许XX本人用于宾馆清偿建筑费用的资金,考虑到资金的庞大,本人为慎重起见到了xx商务宾馆管辖所在地开发区工商局通过窗口服务查询了xx宾馆经营权组成状况,得到了工作人员明确的回复,法人代表许XX股权组成为全资股权,在后续的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调查“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全为许XX一人所有,本人为了规避财产转移风险提出了xx商务宾馆财产所有人许XX必须夫妻共同签字画押认可,在以公正.公平.自愿状态下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借款借据]、[抵押合同]三合一的以法律为依据的借贷抵押合同。考虑到许XX夫妻是以个人宾馆的经营权和房屋的所有权两个主体做抵押,能不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承建商刘XX的承认,宾馆的所有权是许XX的,于是提出条件加上了建筑包工头刘XX父子的签字来认可归属权,完成了合理合法的借款抵押合同,
第一张借款合同三个月后到了还款期而对方迟迟无法筹措资金还款,多次协商谈判后法人代表许XX主动提议,遵守合同约定自愿履行合同,让出经营权给我经营以还合同欠款,于是本人在2014年4月初正式接管xx商务宾馆经营权经营(有4到6月经营清单的每日结帐签字证据)营业到6月底,与此同时还走了司法途径,花费近2万多元于2014年6月17号打了一起民事诉讼官司以确定本人的借款,抵押合同的合法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做了法律财产保全,冻结了法人代表许XX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等权力,2014年8月7号安源区法院对本人借款合同做出了如下判决,认定合同合法,有效,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于支持,被告之一刘XX在法庭上承认借款抵押合同上的借款人共同体因无力还款而把经营权从合同违约后2014年4月交由我经营的事实认可并且未提出异议,充分的证明了法人许XX夫妻是自愿真诚积极的在履行合同还款义务的事实,详见(2014)安民初字第449号民事判决书。
正当我们准备大干一场来挽回我们财产时,萍乡市公安局XX分局治安大队队长熊X2014年10月28号带着他的队员和一纸封条不给任何执法依据,不给任何说明,就把宾馆36间客房和门市部查封了,我多次奔跑于执法部门,查问原由都得不到回答,百思不得其解通过互联网查找相关法律条文,得知只有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容留吸毒等违法行为可以查封。而我所经营期间中都没有发生过此类违法行为,在这种惊恐,茫然中我不知所措的熬到2015年7月份左右,看着治安整顿十五天早已经过期多个月的整改通知,和想着避而不见面不给查封理由和解决意见的相关负责人,想着询问过相关法律人士说的执法部门不能无理由查封,自己也认为开发分局查封错误的想法和留守宾馆工作人员开支伙食费用困扰,尝试着打开了少数几间房用于出租维持生存,可是没有租到1个月开发经案组经案大队长带着封条2015年8月4号到宾馆再一次的查封,但这一次经案大队长给了我相关的理由,说是在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侦办中发现宾馆的所有人是刘XX也就是我合同中签过字的建筑承包商,因为其集资金额巨大所以要查封他的资产,我当场提出反对意见拿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许开明在借我款时证明其本人是宾馆的真正主人而非刘XX的,他所做的抵押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而执法单位枉顾事实侵犯法律尊严片面的接受卖人情,给面子而违背法律进行查封,我提出要求让经案队长拿出查封法律依据和刘明开是九龙商务宾馆的主人的证据,开发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直都给出回复,一天推一天,这个领导推那个领导,那个领导推这个领导,一直推来推去,使我至今未能正常经营,损失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和行政复议法第9条之规定,我请求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解除对xx商务宾馆的查封,由于其违法行政给我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计人民币698200元,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附具体赔偿项目及金额.
此致
萍乡市公安局
申 请 人:邓 X
联系电话:15307993999
2015-9-1
具体赔偿明细:
1. 从2014年10月27日查封停业到2015年9月,店面租金交了两个月计人民币7200元,后来因我方被查封无力支付房租违约,房东收回店面,直接损失店面转让费10万元。
2. 1楼、2楼、9楼是租来的,每月房租1000元,查封10个月,租金1万元。
3. 被查封10个月宾馆留守人员2人工资3000元*10个月,计3万元。
4. 被查封10个月宾馆留守人员伙食费水电费1500元*10个月,计1万5仟元。
5. 被查封10个月,按每月宾馆营业利润平均每月5*10个月,计50万元。
6. 被查封10个月,宾馆电器受潮床上用品发霉墙纸受潮发霉损失折旧按每间房1000元*36间,计3万6仟元。 合计:698200元
邓 X
2015-9-1
2015-09-14 11:00 pxlxl8……(江西-南昌市)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9月14日 13时06分
你好,根据你的咨询回复如下:
1、首先,你和许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许某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这也得到了生效判决书的确认。但是本案问题的焦点在于你们之间以店铺经营权抵偿债务的约定是否合法?你在起诉状中是否请求法院判令许某的经营权归你所有?法院在判决书中对你的请求是否明确表示支持?
2、关于是否能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抵偿债务?我认为是不可以的。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细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自己从事生产经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带帮工和学徒。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登记。上述规定表明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限定了特定的个体经营者的身份,其生产经营权受到特定经营者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殊限制,不能游离于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而独立存在,与经营者具有依附关系,登记的个体经营者不经营时,其生产经营权不得转让。
所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对方先注销,你再重新申请注册才可以。所以,本案所涉的宾馆的经营权仍然属于许某,公安机关的查封是合法的。
3、在行政复议的程序上,公安机关作出的是查封宾馆的具体行政行为,你提起行政复议,也只能申请撤销查封的决定,不能直接申请国家赔偿。只有在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定公安机关查封宾馆的决定错误时,才能进一步提起国家赔偿。所以,在本案的处理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4、综上,从程序上,你需要先申请法院认定公安机关的查封决定错误,申请法院撤销该决定。从实体上,你需要想办法证明你对该宾馆具有合法的经营权,否则行政诉讼立案都通不过。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或者给我来电,继续为你解答。
1、首先,你和许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许某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这也得到了生效判决书的确认。但是本案问题的焦点在于你们之间以店铺经营权抵偿债务的约定是否合法?你在起诉状中是否请求法院判令许某的经营权归你所有?法院在判决书中对你的请求是否明确表示支持?
2、关于是否能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抵偿债务?我认为是不可以的。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细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自己从事生产经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带帮工和学徒。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登记。上述规定表明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限定了特定的个体经营者的身份,其生产经营权受到特定经营者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殊限制,不能游离于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而独立存在,与经营者具有依附关系,登记的个体经营者不经营时,其生产经营权不得转让。
所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对方先注销,你再重新申请注册才可以。所以,本案所涉的宾馆的经营权仍然属于许某,公安机关的查封是合法的。
3、在行政复议的程序上,公安机关作出的是查封宾馆的具体行政行为,你提起行政复议,也只能申请撤销查封的决定,不能直接申请国家赔偿。只有在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定公安机关查封宾馆的决定错误时,才能进一步提起国家赔偿。所以,在本案的处理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4、综上,从程序上,你需要先申请法院认定公安机关的查封决定错误,申请法院撤销该决定。从实体上,你需要想办法证明你对该宾馆具有合法的经营权,否则行政诉讼立案都通不过。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或者给我来电,继续为你解答。
2 任玉山律师 2015-09-14 12:55
不知道你问啥? 我的补充: 2015-09-14 13:05
根据你的事实部分,你实质是行政赔偿诉讼。因为行政复议解决行政机关的合法性,你要求赔偿就是行政赔偿诉讼。
3 徐李张律师 2015-09-14 12:55
最关键的“申请事项”没有表述。
4 110网律师 2015-09-14 12:5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的申请事项需明确说明解除查封,赔偿损失
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敬请采纳
您的申请事项需明确说明解除查封,赔偿损失
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敬请采纳
5 雷衍祥律师 2015-09-14 13:41
这种事情,建议还是直接委托法律专业人士操办为好。
6 孙新律师 2015-09-14 14:26
1、查清楚宾馆、房屋所有人到底是谁,公安查封的依据,并收集相关证据。
2、申请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行为的同时一并提出国家赔偿;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2、申请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行为的同时一并提出国家赔偿;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7 110网律师 2015-09-14 14:39
你是在教律师卸申请书吧?
8 汪志国律师 2015-09-14 21:32
您好!专业性不够,建议找律师梳理案件材料后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