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9月6日被他人入室打伤,造成鼻骨和上额窦骨两处粉碎性骨折 本人于2015年9月6日被他人入室打伤,造成鼻骨和上额窦骨两处粉碎性骨折,以于当月10在天津滨海新区汉沽分局做法医鉴定。鉴定机构没有开具任何受理证明,是否合理?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期限有何规定。
2015-09-12 19:23 ask201……(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2015-09-1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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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9月6日被他人入室打伤,造成鼻骨和上额窦骨两处粉碎性骨折
4个回复我被他人打伤致鼻骨粉碎性骨折,应在何时做法医鉴定和伤情鉴定?在治疗期间还是伤势恢复后?
5个回复被他人打伤致鼻骨粉碎性骨折,请求法医鉴定被拒。理由是需要等出院后才能作。是这样吗?
5个回复您好:本人儿子今年十一岁在车祸中造成手臂肱骨粉碎性骨折(逢中)
1个回复被他人所伤,照成本人右手大拇指掌骨粉碎骨折,左手臂三分之一断裂
5个回复本人在工作当中右手拇指第二节被砸.造成粉碎开放型骨折且肌腱断了和对方无劳务合同、只是雇用关糸
1个回复本人骑摩托掉进交通局投标给施工方挖的2米深的坑内,造成大脑左边脑壳粉碎骨折
0个回复他人伤害造成鼻骨骨折,住院花了3千多,如诉讼要主张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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