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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否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男方是否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结婚前共同出资付地首付款,然后按揭了十年,刚还了一年半,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姓名(用女方的名义按揭的),已结婚两年,请问男方是否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2011-05-25 10:28 OXW102(北京)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5-25 11:07
男方有权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的,如何分割还要看具体情况的。
2 孙新律师  2011-05-25 10:30
男方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如果男方能证明婚前共同出资,可以主张平均分配房产。
3 110网律师  2011-05-25 10:31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4 王汉勇律师  2011-05-25 10:33
男方可以主张分割房产,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5 赵江涛律师  2011-05-25 10:33
男方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6 110网律师  2011-05-25 10:37
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7 孙新律师  2011-05-25 10:46
男方有权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8 李同红律师  2011-05-25 10:49
男方有权分割增值部分。
9 谷友军律师  2011-05-25 11:03
如所述属实,房屋可主张共有。
10 赵亮律师  2011-05-25 11:06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11 孙新律师  2011-05-25 11:18
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12 孙新律师  2011-05-25 12:58
男方可以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13 孙新律师  2011-05-25 13:04
男方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14 李建成律师  2011-05-25 13:48
男方有权享有房子的增值部分。
15 孙新律师  2011-05-25 18:15
该房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按市场价进行平分.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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