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拆除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已经十多年搭建的雨篷 5月21日下午,一个小镇的老街,当地政府以保持213国道线通畅及街道美观为由,事先也不通知主人,一个副镇长立马就组织人马强行拆除一个搭建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已经十多年搭建的雨篷,并且这是一个公路上面已砌挡墙约1米以上搭建的一个雨篷,雨篷边也在挡墙范围内,如果没有这个雨篷,主人进厨房及进餐厅都风吹日晒。这样当地政府说是违章建筑强行拆除。想咨询一下律师,这合法吗? 谢谢!
2011-05-25 09:07 肖女士e(云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5-25 12:23
如果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话,政府有权利强行拆除,但不事先通知、不采用法定的程序拆除,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你可以保留好他们拆除你家雨棚的证据材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他们的行政行为违法,赔偿给你们造成的损失,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1-05-25 10:03
违法。如认定为违章,可对此认定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 110网律师 2011-05-25 10:06
如果没有建设用地手续,那就是违章建筑。对处理程序,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