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 你好,我是2011.2月签的购房合同,由于我个人情况的一些原因,贷款一直都没有批下来,在5
月份时,我的置业顾问说上海银行可以根据我的情贷款给我,但是上海银行的利率要比一般银行
高出1.1倍,经过协商我同意办理。后来商量好置业顾问到时候打电话给我通知我和他一起去上
海银行咨询,办理,但是他后来一直都没有联系我,直到今天我收到了开发商发来的律师函,说
是若本周五前没有将剩余款项打到开发商账户,就算我违约,要交违约金。我想问的是:1.这个
谁的责任更大一些,因为置业顾问答应我负责我的贷款事宜,并且会通知我,但是现在时限到了,我却联系不到
他。2.如果我想退房子不买了,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主要是开发商能不能全额把我的首
付款还给我?3.我该如何有效的处理这件事将损失降到最低?
月份时,我的置业顾问说上海银行可以根据我的情贷款给我,但是上海银行的利率要比一般银行
高出1.1倍,经过协商我同意办理。后来商量好置业顾问到时候打电话给我通知我和他一起去上
海银行咨询,办理,但是他后来一直都没有联系我,直到今天我收到了开发商发来的律师函,说
是若本周五前没有将剩余款项打到开发商账户,就算我违约,要交违约金。我想问的是:1.这个
谁的责任更大一些,因为置业顾问答应我负责我的贷款事宜,并且会通知我,但是现在时限到了,我却联系不到
他。2.如果我想退房子不买了,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主要是开发商能不能全额把我的首
付款还给我?3.我该如何有效的处理这件事将损失降到最低?
2011-05-24 17:15 qi0301(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24 17:24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这个置业顾问不是开发商的职员,那么因其过错造成的你在购房合同项下的违约应由你自己来承担。也就是说你向开发商承担了违约责任后,再依证据向置业顾问追索。
你如果在购房合同项下违约,应依据你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执行。当然,如果违约金过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减少。
为减低损失,你可先向开发商友好协商,将自己的困难坦诚相告。因为贷款没有批下来也有客观原因,依照情势变更原理,他们应酌情降低违约金或者给你一些宽展期。如果都不行,就只有积极作好准备应诉的准备,并搜集置业顾问过错的证据,以便将来向其(或其所在的公司)进行追索。
你如果在购房合同项下违约,应依据你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执行。当然,如果违约金过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减少。
为减低损失,你可先向开发商友好协商,将自己的困难坦诚相告。因为贷款没有批下来也有客观原因,依照情势变更原理,他们应酌情降低违约金或者给你一些宽展期。如果都不行,就只有积极作好准备应诉的准备,并搜集置业顾问过错的证据,以便将来向其(或其所在的公司)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