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 详情:我在深圳工作,于2010年11月份定下惠州大亚湾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两万,签了认购合同。
签认购合同之前我有跟售楼员说清楚我是深圳工作,有深圳社保,问他们是否有跟深圳银行合作,我是否能在深圳银行办理贷款,他们说有,能办。结果在交定金签认购合同后经我证实他们根本就还未与深圳任何一家银行有合作,也就是说我想办按揭手续就办不了,而认购合同上又限定了交齐首付款及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日期(半个月),当时要求退房他们不退,而是要我办惠州的假社保或纳税证明,我不同意。经多次协商,他们才勉强同意在认购书上多加了一条,即等他们与深圳银行正式合作后我再去办理签合同和贷款手续,在未达成合作之前他们也不能把我所定的房子另外他人,否则退还定金。
但时至今日,已隔四、五个月他们仍未能与深圳银行有合作,期间我有问过他们很多次,他们就说让我继续等,那我已经没办法再等下去了,所以要求退定金,在我向他们递交退款申请后他们的回复函意思是不仅不愿意退定金,反而说是因为我的个人条件不符合他们的条件,并威胁让我于4月15日前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我自动放弃没收定金。
我有他们当时承诺说能在深圳银行办理贷款的录音,也有QQ谈话记录,我想起诉他们,要求他们退还定金并做出赔偿,请问我这个案子有胜诉的把握吗?
签认购合同之前我有跟售楼员说清楚我是深圳工作,有深圳社保,问他们是否有跟深圳银行合作,我是否能在深圳银行办理贷款,他们说有,能办。结果在交定金签认购合同后经我证实他们根本就还未与深圳任何一家银行有合作,也就是说我想办按揭手续就办不了,而认购合同上又限定了交齐首付款及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日期(半个月),当时要求退房他们不退,而是要我办惠州的假社保或纳税证明,我不同意。经多次协商,他们才勉强同意在认购书上多加了一条,即等他们与深圳银行正式合作后我再去办理签合同和贷款手续,在未达成合作之前他们也不能把我所定的房子另外他人,否则退还定金。
但时至今日,已隔四、五个月他们仍未能与深圳银行有合作,期间我有问过他们很多次,他们就说让我继续等,那我已经没办法再等下去了,所以要求退定金,在我向他们递交退款申请后他们的回复函意思是不仅不愿意退定金,反而说是因为我的个人条件不符合他们的条件,并威胁让我于4月15日前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我自动放弃没收定金。
我有他们当时承诺说能在深圳银行办理贷款的录音,也有QQ谈话记录,我想起诉他们,要求他们退还定金并做出赔偿,请问我这个案子有胜诉的把握吗?
2011-04-08 21:37 诚心请教(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年04月09日 08时12分
1,你可以要求他们退还定金。
2,你可以先发律师函要他们承诺在一定时间办理,若无法办理,应退还定金给你。
2,你可以先发律师函要他们承诺在一定时间办理,若无法办理,应退还定金给你。
2 110网律师 2011-04-08 22:00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胜诉把握应该比较大。
3 吴君瑜律师 2011-04-08 22:00
可以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1-04-08 23:03
认购书加了一条后,可先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过期后仍不履行的可以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1-04-08 23:10
可把认购书给律师分析,由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