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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判无期的罪犯假释的问题
关于原判无期的罪犯假释的问题 您好,我朋友2000年10月拿到死缓裁定,2002年11月拿到改判无期裁定,2005年5月改判为有期,那按刑法的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能假释,那我朋友是不是2012年11月就可以申报假释材料了,谢谢!
2011-05-24 13:55 sl8403……(湖南-岳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5-24 14:25
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1-05-24 15:14
可以提交材料,是否得到批准又是另一回事了。
3 110网律师  2011-05-24 16:57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被判处死缓的在二年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假释。你朋友已被判处有期,实际执行刑期一半以后就可以假释了。
但是,如果你朋友如果犯的罪行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则不能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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