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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去年谈了一个男朋友,后来发现他有家,以前给我看的离婚证居然是假证,我提出分手,男朋友死搅缠,不依不饶,整天跑到我这里闹腾吵架,还经常打人,昨天又动手打我,结果伤了我眼睛,去医院看,发现眼睛内部出血,里面有血块。不过他积极带我看病,请问他的作为算不算故意伤害,我需要到做鉴定吗?,我可以起诉他吗,具体该怎么做?
2011-05-23 17:56 逍遥丸(河南-郑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23 18:14
属于故意伤害,你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的。
2 张煜律师  2011-05-23 18:23
属于故意伤害,可以要求他赔偿,如果伤情严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坚决分手
3 110网律师  2011-05-23 19:08
如果伤情严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5-24 10:47
如果伤情严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5-25 13:53
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1-05-27 19:33
你好!
    1、建议断绝关系 ,如果对方仍有骚扰或殴打的行为,一方面报警,另一方面建议直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样以后就会再发生此类事件。
    2、同时你可以给对方的家里进行联系,说明对方的这种行为,要求家庭进行负责 。
    3、如还有其他方面的细节问题,可以随时来电咨询或者来律师所面谈,为你提供好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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