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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协商折价赔偿后的房子,是否能过户给我。
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协商折价赔偿后的房子,是否能过户给我。 父母离异早,母亲近几年去世,留下房产,产权人是她,还没有过户给我。继承人有我,外公和外婆,现外婆无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可以和老人的监护人协商折价赔偿,然后将房子过户给我。
我是独生子女。
2015-09-07 15:45 marge(北京)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9-07 16:15
你好,可行。公证费太高,继承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2 李建成律师  2015-09-07 15:46
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5-09-07 15:47
你好,建议家人协商解决,
4 徐卫东律师  2015-09-07 15:47
你好,这是可以起诉解决
5 赵剑律师  2015-09-07 15:49
您好,遗产过户不能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只能通过公证继承,再去过户,如果公证费太高,继承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面谈
6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9-07 15:49
你好,可以协商
7 孙新律师  2015-09-07 15:49
可以协商的。
8 孙新律师  2015-09-07 15:49
您好,您和外公外婆都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您母亲的房产。可以用以上方法作价补偿。
9 宋超律师  2015-09-07 15:50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0 孙新律师  2015-09-07 16:08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11 孙新律师  2015-09-07 16:43
可以。。
12 陈晓云律师  2015-09-07 17:00
可以,
13 怀向阳律师  2015-09-07 19:08
你好,继承人之间应当可以协商
14 赵江涛律师  2015-09-07 22:03
可以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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