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已签订三个月,银行迟迟不房款。 我于2010年12月20日卖的二手房,当时陪买房人去银行审核贷款资料。银行告之可以贷款。买房人办理好所有的手续,交到银行,并于2011年2月17日和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三个月过去了,银行每次总是说没有额度,让再等等。银行一般放贷款的期限应该是多长时间?我房产证和土地证已过户到别人名下了,而且合同上签订的是余款等到房贷下来时再付,我应该起诉谁?起诉银行,这个官司可以打赢吗?
2011-05-21 16:59 千百万(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21 17:51
起诉银行和买房人要求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