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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就地转型,可否得到补偿?
工厂就地转型,可否得到补偿? 2011年6月,我所在工厂进行就地转型(由原来料加工厂转为独资),而工厂原所签之劳动合期截止至2012年,但目前工厂仅回复所有人员年资进行再续,请问是合法的吗?如员工不愿再续新合同,可否得到补偿呢?
2011-05-21 16:26 肖湘红(广东)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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