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我今年2月19日到机械厂上班,不小心在下午上班时,把右手食指未节砸断,被厂用车送到105医院,手术后住院2月28日出院,当时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医药费全部是厂给的,现在5月2日又到厂上班,现在签了劳动合同,请问?我的情况现在怎么办?要做伤残鉴定吗?我有补助吗?劳动法对我有那些帮助?谢谢。
2011-05-20 21:32 CCE8086(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1-05-21 09:00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再做残疾鉴定来确定赔偿数额。
2 110网律师 2011-05-20 21:38
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残疾等级要求单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