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连锁服装店做文员(店铺有丢失货品,文员是不需要赔偿的) 你好,我在一家连锁服装店做文员(店铺有丢失货品,文员是不需要赔偿的),今年6月15日公司下发文件,取消文员岗位,原有文员岗位员工可以选择离职或者转到其他岗位。当时我并未离职,仍继续工作到七月末,这期间也并未签过任何转岗的文件,之后我在八月初办理了离职手续。现在公司说七月我的职位应按照导购来算,并且我需要赔偿店铺丢失货品的金额(导购是一直需要赔偿店铺失货金额的),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赔偿?
2015-09-04 22:39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