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伤赔偿 被告(拖拉机驾驶员)接受他人(村电工)委托,在集体防渗渠上起吊水泥板,村电工与邻居与矛盾,邻居(原告),上前阻止拖拉机起吊,用手去拉正在运转中的拖拉机皮带,当场轧断4只手指,报案后,经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7000元。被告应家庭困难,无法偿还,被告今年已58岁,已于一月份被法院执行拘留15天,请问下一步该如何应对?
2011-01-28 20:17 陈东健(江苏-南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1-28 20:22
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