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与7月23号来到新郑市海超网吧工作,事实经过是这样8月25号晚上,我跟我对象入时来到网吧接班,这时候有两个人问我在早上7点打扫卫生的时候可否见到两部手机,我说没有,查了监控录像,事实我有经过他们坐的位置,叫他们起来,我要打扫卫生了,并且还提醒他们,把自己的贵重物品拿好,当他们离开,我开始打扫卫生,并没有见到什么手机,之后我因气愤,离开了网吧,并向网吧索取我们应有的工资,网吧负责人说15号给我工资,我在这里等到30号,可这时候,他们报了警,说是手机就是我拿的,并且工资等到调查清楚才能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5-08-31 22:13 xx0300……(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5-09-01 07:17
你好,不影响你们要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