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状况属于恶意拖欠加班费 各位好!
我是2010年11月入职2011年4月被公司辞退,原因是我要求多次让公司支付周六周日加班费。可公司以我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至今我要求支付的周六周日的加班费不予支付,是否属于恶意拖欠或拒绝支付加班费,我可以要求25%赔偿吗?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我是2010年11月入职2011年4月被公司辞退,原因是我要求多次让公司支付周六周日加班费。可公司以我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至今我要求支付的周六周日的加班费不予支付,是否属于恶意拖欠或拒绝支付加班费,我可以要求25%赔偿吗?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2011-05-17 16:19 minma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17日 18时33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加班证据,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免费咨询。
2 张勇律师 2011-05-17 21:16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2,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