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到女儿的抚养权吗 我是在2008年两人未登记就摆酒结婚,现在有一个女儿4岁了,女儿一直是男方家人带,因感情不合,我想尽快离婚,但是我想女儿跟我,我也跟男方沟通了一下,他们家给我们的彩礼钱,还有他养女儿的钱,就是我没满20岁然后就生孩子,在他们村委会又罚了1万块钱,男方都要我退还给他,他才会把女儿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2011-05-17 11:58 周弯(江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1年05月17日 12时03分
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2 朱君秀律师 2011-05-17 12:04
答:男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围绕自己有利于带孩子举证,争取抚养权。
3 孙新律师 2011-05-17 12:10
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与其他经济纠纷无关,依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1-05-17 12:17
起诉要求确定小孩的抚养权,法庭要照顾妇女和儿童,因为你的女儿愿意跟你、你的女儿年龄较小,所以法庭判小孩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没有登记如果男方起诉要求退还彩礼钱,法庭是有可能判退或退一部分的。抚养女儿的已经发生的男方家庭的费用和罚款不需要你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