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两天因为和另外一个人吵架,我们之间打起来,他先动手,事后我眼部淤青 你好,前两天因为和另外一个人吵架,我们之间打起来,他先动手,事后我眼部淤青,脚踝受伤,他脸部受伤,鼻梁骨骨折,现在在医院,我想问问法律上关于这一类事件有没有明确定责任人的标准。谢谢
2015-08-30 21:12 ask20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5-08-30 21:28
1、目前公安机关一般按受伤情况来处理,对方受伤严重,就是你的责任。
2、对方鉴定如构成轻伤,你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建议及时协商解决,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2、对方鉴定如构成轻伤,你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建议及时协商解决,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2 张鹤生律师 2015-08-30 21:41
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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