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合伙人当初投资办厂因效益不佳要求退出,因资金一时无法抽出故未能一次结清,但以约定还款期限。然在未到期限之前合伙人到厂里强行抢走价值多余欠款的产品,要求拿现金去换,后因我们另行采购未去求他,现产品在他手中成为没有价值之废品而着急起诉我们,我们该如何应对解决?经法院处理会有什么样的判决?当初合伙办厂时没有合伙协议等可以证明他的资金是投资资金,而且当初打给他的全是借条,这对我们很不利。他强抢我们的产品时候报警经派出所处理的,当初因派出所说他们抢走的东西价值超过我们的欠款要求他退差额给我们,他就没有过来协商解决。
2011-05-16 12:22 吴梓帆(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16日 13时00分
还是委托律师去应诉。也可以提出反诉。具体可以带材料面谈。
江苏地区,其他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江苏地区,其他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2 贾金勇律师 2011-05-16 12:43
如果被诉,只能积极应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