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求 解释
求 解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样的情况下 才有被“耽误”这么一说?分别有哪几种情况?
   春节七天长假,法院不上班,那么起诉人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更重要的是,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渠道也都放假了。导致起诉人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没办法组织编写诉讼材料。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理应不应该是公民自身的原因。如果耽误了起诉期限,那么这七天长假是不是就不应该计算在起诉期限之内呢?   求解!
2015-08-28 21:31 nzq999……(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振海律师  2015-08-28 22:59
有登记制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