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时间的界定问题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有规定说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可以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那我是判决不准离婚,连续分居时间至少一年半。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吗?谢谢!
2011-05-15 01:18 倦儿(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王忠新律师 电话:13611375822 2011年05月16日 13时40分
您说的案情应当判决离婚,如果不判离,坚持上诉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1-05-15 07:00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即可再次起诉离婚,而且很可能判离,与分居没有必然关系
3 孙新律师 2011-05-15 07:59
可再次起诉离婚
4 谷友军律师 2011-05-15 08:22
一般第二次起诉会判离。
5 孙新律师 2011-05-15 08:51
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的半年后,你再次起诉离婚,在财产,孩子,债务上没有异议,法院一般是判决离婚的.
6 孙新律师 2011-05-15 10:41
可以进行再次起诉请求离婚。具体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1-05-15 11:11
分居两年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处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8 孙新律师 2011-05-15 11:37
判决确定。
9 李建成律师 2011-05-15 11:48
可再次起诉离婚.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10 赵江涛律师 2011-05-15 14:11
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11 孙新律师 2011-05-15 21:57
你好,分居满两年,是可以叛离的条件之一,但是不一定就回叛离,法院还会参考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