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本广场规定门面不可以销售同类商品这句话的法律理解? 本人从一个属于广场性的小型市场处租赁了两间门面,我这个属于临街铺面,市场组成是由小商品市场在内部,临街铺面,还有两侧的小铺面(位置在小道上)组成,我的一间铺面出租给一个个人,然后市场方在租赁给我们时口头承诺门面不可以销售同类商品,但是现在两侧的小铺面其中一家开了和他同类商品-牛仔裤,他现在以此为借口拒绝给我房租,本来房租合同是说一年一次性缴完的,但是他说没钱,我就让了他几个月,现在我该怎么解决?还有就是对方能利用这句门面不可以销售同类商品(这句话当时写在合同中了)来说话吗?我该怎么做!
2011-05-14 23:08 oHb959(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1-05-15 19:23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要求给付房租。欠付租金诉讼为一年,届满法律不再支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