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我朋友说他做生意需要资金,在别人那里借了100W,借款时间是4个月 3月份我朋友说他做生意需要资金,在别人那里借了100W,借款时间是4个月,但到了6月份,债权人要求追加担保,朋友让我去做担保,说七月就还钱,合同写清楚了我是连带责任。可是7月初,他人就跑了,找不到了。最近我才发现,他在找我帮他担保的时候,已经资不抵债了。请问,我现在这样的情况如果债权人人对我提起诉讼,我需要承担借款的连带责任吗?我能报案吗?这是诈骗吗?我应该怎么做?
2015-08-27 12:40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俊圣律师 2015-08-27 12:43
你需承担担保责任。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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