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 我是泸县人,我们的土地在2002年被征用了,政府在2004年才给我们10800元生活安置补偿费,并告诉我们这笔钱就是土地补偿费和生活安置补偿费。在这10年,他们没有用地,直到今年3月份才强行毁了我们的庄稼,拆了我们的房屋。我想问问,我们没有了土地,又没有得到统一安置,108000就能管 我们一辈子吗?
2011-05-13 21:42 TlM320(四川-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1-05-13 22:02
不符合拆迁集体土地的相关规定,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并委托处理
2 龙成律师 2011-05-14 07:08
政府征收程序违法,补偿太低不合法,必要时可起诉到法院,但要尽快,因为时间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