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电动车自动往西直行,省道,对方是机动车自北向南从小道上省道
你好,我是电动车自动往西直行,省道,对方是机动车自北向南从小道上省道 你好,我是电动车自动往西直行,省道,对方是机动车自北向南从小道上省道,没有打转向灯,当时对方车速相当慢,对方车头到马路边,我就准备从他车头稍微绕过去,但没想到的是对方突然踩油门加速,把我横向撞到路南,当时对方打的120,我打的110,医院检查右腿腿骨受伤没有骨折,软骨受损有积水,小腿腿骨擦伤,需要卧床一个月!请我律师,事故怎么认定是十个工作日出来吗?还有对方应该先垫付医药费吗?对方的车被扣了,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允许能给押金给民警然后把车开走吗?谢谢
2015-08-23 20:54 ask201……(江苏-宿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8-23 21:05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