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不小心从学校图书馆二楼摔下来,造成了很严重的伤害,对这件事情学校该付什么责任呢? 寄宿制学校。学生午休期间(午体时间为12:40--14:10分),我妹妹不小心从学校图书馆(图书馆非常破而且偏辟)摔下来,在才不多2个半小时后,我妹妹才醒过来,打了个电话给他的同学,在将近三小时后才被送到医院治疗。在诊断为骨折后,班主任通知了其监护人,在监护人未到医院前,为学生办理了住院费用,并交纳住院200元押金。后在其监护人不能陪护的情况下,学校派教师为学生陪床两天一夜。其后时间监护人进行陪护。问在这件事情中学校该付怎样的责任?
2011-05-13 00:19 chen_l……(贵州-黔东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2 23:52
如果是自己不一心摔倒的,与图书馆的现场情况无关的话,学校没过过错,学校没有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5-13 07:10
学校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诉讼要求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5-13 20:48
不知具体情况,不能详细回复,但只要不是故意的,正常人从阳台上摔下,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应该没有完全尽到,学校应该负有责任.至于多大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4 110网律师 2011-05-15 19:3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