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违约金的问题 我家2007年元月6日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约定2008年元月28日要交房。结果我们在2008年11月3日才拿到房子的钥匙,合同上规定了是按已支付房款 的万分之一算违约金,当时我们问了开发商要违约金,他们就说是由于雪灾才延期的没有违约金。我想问下我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违约金吗?另外我们是08年拿钥匙时就交了办房产证的钱,可是到现在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合同上有办房产证有违约条款,但是违约金按百分比的那项直接叉掉了,我还可以要违约金吗?
2011-05-11 14:12 zby362……(江西-宜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11日 14时43分
可能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建议收集有关诉讼时间中断的证据。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逾期办证没有约定违约金,无法计算及要求。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逾期办证没有约定违约金,无法计算及要求。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1-05-11 14:27
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05-11 14:14
应当承担违约金,详情可致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1-05-11 14:38
你可主张从2008年1月28日至收房前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