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屋的合同解除 我的房子是装修公司给装的,他们在装修的过程中用的材料和他合同上报给我的材料品牌不一样,我向他们反应后他们仍然使用,我想问一下我有权解除我和他们的合同吗?还需要付他违约金吗?
2011-05-11 10:58 李亚红(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1 11:04
要视情况而定,法律上支持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一方构成根本违约。如果装修公司在很小的细节上更换品牌,比如说更换了一个橱柜的把手,这种情况是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只需要要求对方更正就可以了,如果更换的品牌质量和价格与约定有很大差别,对装修的整体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那么可以视为其构成根本违约,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且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他们违约在先。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5-12 10:41
可以,他违约在先,一般不用付违约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1-05-12 13:18
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