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问这是何种行为?
请问这是何种行为? 广东省东莞市南兴木工有限公司,每月发工资不发完,剩余部分(约1/2)拖到年底才由老板娘发,有中途离职职工,老板娘便不发这部分工资(以万计),通过如此卑劣挣黑心钱,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贪污行为?这种行为算不算社会公害?可不可以由检查院提起公诉?象这样民营企业,太需要整顿!只顾赚钱,失了人性!太可狠!恳请指导!万分感谢!南兴受害工程师
2011-05-11 08:56 epv3451(江西-九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11-05-12 19:38
现在属于犯罪。建议向当地检察院投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1-05-11 08:59
这属于拖欠工资,违法,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贾金勇律师  2011-05-11 09:00
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注意收集证据。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