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否属于诈骗行为?是否要赔偿?(交易类) 有A造纸厂与B公司,B公司提供货物给A造纸厂使用,A造纸厂使用了B公司的货物两个月。B公司提供的最后一批货物出现了质量问题,在处理这个情况的时候,B公司提出把出质量问题的货物给退回,但A造纸厂不同意,A造纸厂现在提出要告B公司:一、告B公司生产假货,属于诈骗行为,二、要求B公司赔偿A造纸厂的经济损失。A与B的交易情况是:1、两者之间并没有订立合同,2、A造纸厂并没有提出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B公司提供给A造纸厂两个月的货物,A造纸厂并没有付款,4、出质量问题的货物并没有投入生产中使用。请问B公司是否属于诈骗行为?应不应该给A造纸厂赔偿?
2010-09-11 16:20 piaosc……(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1 17:15
就你现在提供的资料来看,
b公司应不属于诈骗,不应向a厂赔偿。
b公司应不属于诈骗,不应向a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0-09-12 02:13
属于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