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有这么一条,有明显显示出不公平吗? 我租赁了国有土地作为建厂,公司手续齐全,合法经营,但是现在政府要征收,我们的租赁时间还有2年,其中有一条些着“租赁期未满,如遇到政策变化、搬迁、改建、拍卖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时收回资产经营场地使用权,并不承担乙方的搬迁费及任何装修、安装、材料物质等补偿费的责任,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或阻碍甲方行使权力,但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同志,乙方必须按时搬迁”,这样的条款,有失公平吗?
2011-05-10 12:30 Pff1093(湖南-怀化)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5-10 12:32
合同有效,但你们可以要求停产停业的损失等
2 110网律师 2011-05-10 12:36
合同有效。
3 刘小平律师 2011-05-10 12:39
合同是有效的。
4 110网律师 2011-05-10 12:42
既作约定,就有约束力。
但对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依你所说,似乎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你可以与对方协商。
但对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依你所说,似乎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你可以与对方协商。
5 110网律师 2011-05-10 13:06
肯定不行的 显示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