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企业所欠调出人员的工资及养老保险金怎么办? 我于2007年5月调出原企业,原企业自2001年元月—2007年4月就没有发放工及生活费,调出单位时,自已补交了自1998年8月—2007年3月81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请问企业破产后,企业能否支付所欠的工资及养老保险金?
2011-05-09 19:52 yjm2800(河南-南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9 20:23
应当支付。
2 110网律师 2011-05-09 22:31
企业破产时,所欠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应当在企业的破产财产中支付。
建议,职工应当委托律师或选出代表,参与破产清算,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职工应当委托律师或选出代表,参与破产清算,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110网律师 2011-05-10 14:49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未终结时,你可以申报债权人,要求支付上述费用,如果破产终结就不能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