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婚前的房产问题 我于2006年8月8日结婚,婚房购于2005年7月6日,现在正协议离婚,请问能算共同财产吗?另外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话如何考虑物价涨幅的因素?一方如果无房的话如何申请解决,如何申请困难方的经济帮助方法?谢谢。
2011-05-09 17:38 rQH2322(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5-09 17:56
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的,孩子抚养费以后如果有需要,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变更.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5-09 19:22
如果婚后有按揭的话,则按照按揭部分平分。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根据CPI的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