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继承问题 我丈夫对现有房产有部分产权,为了我能够承担他的医疗费,他留下遗嘱将这部分房产给我了;但是如果在留遗嘱日期以后,他再留一份遗嘱将该房产又给了别的人。那么我得到的这份遗嘱还有效吗?如果在我得到的遗嘱中要求写明“这是最终遗嘱”,是否可以避免上述情况;或者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在留遗嘱人去世后来保护我的这个权利。
2011-05-09 14:18 yIc8024(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5-09 14:20
你的有效
2 110网律师 2011-05-09 14:21
写明最终遗嘱无法避免你所述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1-05-09 14:41
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一般不能避免。可以通过遗嘱公证方式办理,只有新的公证遗嘱才能取代旧的公证遗嘱。
详细可来电咨询。
详细可来电咨询。
4 高永峰律师 2011-05-09 15:13
你的丈夫还在世吗?写“这是最终遗嘱”不能解决你的担心。最好搞遗嘱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5 徐璐律师 2011-05-09 17:19
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且公证过的遗嘱优于未公证的遗嘱。
可来电咨询。
可来电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1-05-09 20:03
您好:
建议公证遗嘱 否则风险很大
建议公证遗嘱 否则风险很大
7 李军律师 2011-05-09 22:26
应当按后立的遗嘱执行;
写上那几个字也无法避免;
可以去进行遗嘱公证,或在生前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
写上那几个字也无法避免;
可以去进行遗嘱公证,或在生前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
8 张峥嵘律师 2011-05-10 12:36
如果都是自书遗嘱,则后面的遗嘱能推翻前面的遗嘱,除非是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要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