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岗的劳动问题 本人2010年5月3日到光盘复制厂参加工作,当时双方协商试用期为3个月,可是直到2010年10月份企业才为本人办理了正式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了正式各项劳动保险。合同约定也是简装工作。至2011年3月份,企业由于机构合并,撤销了简装工作,本人也被安排到印刷工序。2011年4月21日,在印刷岗位受伤,被机械头打伤右手,缝针4针,企业给报销了药费和往返路费,没有申报工伤。但是在挑针后被企业口头通知,上班后会找人再培训一周,若还是不适合印刷工作将被辞退。我不想再在原岗位(印刷)干了,能否要求调岗,假若调岗成功后,企业再以不适合新岗位,将我辞退,我该怎么办?
2011-05-09 08:53 gogo12……(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9 19:26
建议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协商一致尅调岗,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