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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因被误诊患了尖锐湿疣被迫将孩子打掉,受害者得到的赔偿金大概多少?
孕妇因被误诊患了尖锐湿疣被迫将孩子打掉,受害者得到的赔偿金大概多少? 我有个亲戚在深圳龙岗中心医院被确诊出得了尖锐湿疣,当时她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医生告诉她如果坚持要这个孩子就会使病情严重恶化,无奈之下她打掉了孩子!几天后她去北京一家医院再次进行诊断,诊断结果却是:她根本就没有得尖锐湿疣!针对深圳龙岗中心医院误诊导致她身体和精神上造成的创伤,她想向医院所求赔偿!请问她要是打这场官司的话,胜算有多大??另外还想冒昧的问一下:受害者得到的赔偿金大概多少?谢谢!
2011-05-07 16:46 美丽生活(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俊福律师  2011-05-08 06:34
首先要看龙岗中心医院是否有过错?其诊断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建议提供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评估后再决定。不要轻易起诉,即使医院有过错,可以和医院先协商,赔偿金额以精神抚慰金为主。
2 110网律师  2011-05-09 09:44
看医院是否有过错,可以先协商。
3 祝永根律师  2011-05-09 12:03
你好!
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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