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资金问题 甲乙合伙购下一厂房用以今后的发展。此前签订合同所有费用各自承担50%(包括日后生产费用,工人工资等)。购下厂房后(购厂款已付),乙以资金周转不畅为由,不支付后期发展所需费用,导致工厂无法正常运作,并且到现在所需资金都由甲承担。经协商,乙方不同意将其股份转让,也不同意退股,就这么耗着,使甲方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否强制要求乙方退股伙将股份转让,或在限定时间内出资?
2011-05-07 13:34 emptyc……(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1年05月07日 14时02分
如果甲乙双方成立了合伙企业,可以将乙方直接除名;如果未成立合伙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乙方主张解除合伙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5-07 14:43
1,可以起诉要求乙方支付出资。
3 110网律师 2011-05-07 16:01
可以,可委托律师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处理。
4 2011-05-09 14:19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