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联营的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合伙股份分配的问题,我现准备和别人合伙经营一工厂,现在有三家股东分别是占股一家40%余下两家各30%的股份,我的合伙人占有40%股份并且是法人,他的意思是我们两家个拿一半的钱去做这40%的股份,他还说我可以算做股东,要是那样的话我们俩家就等于各占20%了,他应该就不能算做法人了吧,所以我现在很困扰想咨询一下,这到底符合不符合法律程序,希望您能帮我解决困扰,谢谢了
2010-03-20 13:15 congxi……(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电话:13624983548 2010年03月20日 23时17分
投资多,不一定就是法定代表人。
2 赵凤云律师 2010-03-20 17:22
您好: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两种类型,对入伙应当按约定的合伙协议履行,两种类型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责任也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